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4-01-16
七、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的统筹协调,组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专班,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事项,调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组织开展评价考核。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能源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扛起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区要认真落实节能和碳排放管理目标责任,加强节能降碳工作监督管理,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前期手续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关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监测评价和形势研判,加强政策储备,健全制度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的政策宣传解读,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节能降碳工作的理解和把握。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分阶段、多层次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排放双控工作培训,普及基础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节能降碳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