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16-11-03
量化目标。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根据气候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差异化方式分解下达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目标。
(三)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根本动力。把创新贯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节能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节能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坚持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内在要求。协调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好节约能源资源与保障业务发展的关系,协调好示范引领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愿景。节约能源资源既是绿色发展的组成部分,又是助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为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开放发展。开放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途径。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核心是增强公共机构的内在动力,目标是提高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必须坚持依靠自身努力和借助外力并重,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价值追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新风尚,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让社会公众共享节能减排成果。
(四)基本思路
推进依法管理。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用好市场机制。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