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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16-11-03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28日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成效

  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年均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43、1.58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2015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45.37%,原煤占30.86%,其他占23.77%。与2010年相比,电力比重上升了11.07个百分点,原煤下降了17.16个百分点。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370.73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5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5.35立方米/人。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水耗下降了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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